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赣助中心〔2020〕17号)文件要求,我院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评审原则,通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系部评议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,拟推荐肖小玲等203名同学为我院2019-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人员。
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。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在11月2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。
纪委办公室:68567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6856738
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0月27日 (责任编辑:宣传部张燕) |